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GNF*** | 2024-12-1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粵XEA*** | 2024-12-1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fā)現(xiàn)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已經(jīng)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現(xiàn)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