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BNH*** | 2024-07-0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