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MPE*** | 2024-11-18 | 不按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魯MPE*** | 2024-12-16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