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F97*** | 2024-10-15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浙F97*** | 2024-09-24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浙F97*** | 2024-10-08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浙F97*** | 2024-09-22 | 不按規定停放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