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D6*** | 2024-12-09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