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8N*** | 2024-10-09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