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HPZ*** | 2024-12-25 | 13570-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