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鄂DA6*** | 2024-12-26 | 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 | 200 | 6 |
粵LC6*** | 2024-07-19 |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