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J7*** | 2024-11-01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