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瓊A76*** | 2024-08-19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