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N3V*** | 2024-08-0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