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B6M*** | 2024-12-17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