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G85*** | 2024-09-24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