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VZ1*** | 2024-11-07 | 不按規定停車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