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LSD*** | 2024-11-1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5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