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PR2*** | 2024-11-03 | 駕駛中型以上載貨汽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50 | 3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fā)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fā)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