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NU0*** | 2024-07-2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