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J07*** | 2024-10-08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 | 50 | 3 |
魯J07*** | 2024-09-0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 | 5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