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D42*** | 2024-10-18 |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