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渝BNU*** | 2024-12-02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