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T7*** | 2024-11-25 | 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200 | 2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