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BB0*** | 2024-10-1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15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