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A2F*** | 2024-11-1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