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B6X*** | 2024-12-1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5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