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AYK*** | 2024-09-16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