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T3*** | 2024-07-16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