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TA3*** | 2024-09-04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