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GDQ*** | 2024-12-19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cè)瞬辉诂F(xiàn)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zhǔn)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jù)”。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guī)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yīng)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biāo)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fēng)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shù)升級,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