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F·Z***5 | 2024-07-09 | 不按規定停放車輛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