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c7a*** | 2024-10-14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魯NMV*** | 2024-11-27 | 違反信號燈規定 | 2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