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A·7***W | 2024-08-3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