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J·V***8 | 2024-10-3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 | 15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