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2E*** | 2024-07-30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