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LEX*** | 2024-09-13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