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EB3*** | 2024-11-1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