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皖SB5*** | 2024-09-06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