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M6*** | 2024-09-11 | 不按規定臨時停車影響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