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5Q*** | 2024-10-18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xiàn)場或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xù)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jù)說現(xiàn)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