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D7L*** | 2024-07-1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