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D9L*** | 2024-12-2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