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DQQ*** | 2024-11-03 | 1625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00 | 6 |
冀DQQ*** | 2024-09-11 | 1625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00 | 6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