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G96*** | 2024-07-03 |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 200 | 3 |
粵G96*** | 2024-09-15 |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