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陜GKM*** | 2024-12-11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