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D75*** | 2024-10-09 | 134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