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J13*** | 2024-07-09 | 7011 : 機動車駕駛人未取得通行證件在限制通行的區域或者路段通行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