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AF9*** | 2024-07-25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