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LPP*** | 2024-07-16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