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F7M*** | 2024-11-21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多少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