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Q28*** | 2024-11-0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在限速100公里/小時以上的道路上〕 | 2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