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GK8*** | 2024-09-1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